人权政策

华新丽华恪守全球各营运据点所在地法规,致力维护员工基本人权,保障员工合法之权益,支持并遵循下列各项国际社会公认之人权公约及人权保护准则(包含但不限于),以公平、合理、友善地对待及尊重所有员工,包含正职人员、临时员工、外籍移工、实习生、约聘人员等,并将此精神推展至合作伙伴。

  • 世界人权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
  • 联合国全球盟约(United Nations Global Compact, UNGC)
  • 国际劳工组织-工作基本原则与权利宣言(ILO Declaration on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nd Rights at Work)
  • 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United Nations Guiding Principles on 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UNGPs)
  • 联合国原住民族权利宣言 (UN Declaration on the Rights of Indigenous Peoples)

本公司人权政策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国内外子公司、合资公司及其他具有实质控制能力之集团关系企业组织,以及供货商、承揽商、伙伴(客户、小区)等利害关系人,致力杜绝任何人权侵害。

执行方针如下:

• 建立安全与健康的工作环境
提供安全健康之工作环境及必要之健康与急救措施,消弭工作环境中可能影响员工健康安全之危害因子,降低职灾风险。

• 提供公平合理的薪资与工作条件
提供有效保障劳动权益及友善和谐的劳资关系,落实雇用、薪酬福利、训练、考核与升迁机会之公平,杜绝同工不同酬之情事。

• 杜绝歧视并确保工作机会均等
为保障员工工作机会均等,不允许对个人性别(含性倾向)、国籍、种族、阶级、年龄、婚姻、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容貌、五官、身心障碍等有任何差别待遇或任何形式之歧视,建立多元共融职场环境。

• 禁用童工、人口贩卖与强迫劳动
本公司遵循政府劳动法规,符合当地聘雇最低年龄的法律和规定,不雇用童工、严禁人口贩卖,并定期关心及管理员工出勤状况,不强迫劳动。

• 尊重结社及言论自由
尊重员工的基本人权保障,尤应加强劳动人权之照顾(如组织工会的权利),提供多元化的沟通机制及平台确保和谐双赢的劳资关系,并尊重言论自由。

• 保护隐私及防治骚扰
到职时即要求应进行相关法遵倡导之新人教育训练,内容包含:性骚扰防治、反歧视、反骚扰、推行工时管理、保障人道待遇及健康与安全工作环境;也定期将上述课程安排进行复训。
透过倡导及公告声明「预防职场暴力」,使员工了解于执行职务过程中有责任协助确保职场不法侵害之发生,并保护申诉人隐私,致力打造友善之工作环境。

• 协助员工维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
关怀员工身心健康,定期提供员工免费健康检查外,另积极举办健康管理讲座;办理员工亲子休闲旅游及舒压按摩措施,提供多元化活动,如:文艺类、运动类、家庭日等鼓励亲子参与各式活动,全体亦透过社团参与来拓展同仁的人际互动,丰富「工作生活平衡」理念,全面照顾员工身心灵健康。

 

管理机制:

• 教育训练与倡导
规画人权保障训练课程,传达人权概念及其重要性、可触及的申诉管道,以及公司于管理、预防、补救人权侵害相关措施,建立尊重人权的意识与文化。

• 提供申诉机制及管道
建构完整的申诉管道与沟通架构,同时致力保护申诉者安全,若有人员发现可能侵害人权的事实,均可匿名透过申诉信箱、申诉专线或其他多元的沟通机制,向公司回馈意见或举报疑似违规行为,启动对应的处理程序。

• 补救措施
一旦确认由公司所导致或促成的人权侵害事件,本公司将基于事件型态启动补救机制,并于必要时与相关利害关系人合作,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 定期检视评估相关制度及作为
为落实「人权政策」,本公司针对人权议题进行风险辨识及订定其对应之管理措施,定期评估成效与依评估结果进行管理措施之调整,俾利控制与减缓风险,完善本公司各议题之人权保障。透过供货商的合约规范与要求,落实各厂区的人权政策,并由人力资源单位与行政管理中心定期进行抽查,确认是否符合本公司所订定的人权政策,以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与员工权益。

• 沟通与揭露
本公司人权政策以多元、开放、双向的沟通管道,倾听利害关系人意见,定期于公司官方网站及永续报告书中公开揭露,同时于新进同仁到职同时,倡导说明人权政策之内容,以确保同仁理解集团人权政策之施行。
公司网站连结:https://www.walsin.com/zh-hans/about-us/who-we-are/#pills-human-rights

 

华新丽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焦佑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