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本公司之穩健經營與永續發展,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訂頒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於109年2月27日董事會訂定本公司之「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辦法」以資遵循。該辦法明文由本公司之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稽核室、總經理及總經理室、各風險管理單位、各單位及子公司共同參與推動執行相關風險管理措施。
自109年度起,每年度訂期將運作情形報告至董事會:
113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於113年11月8日董事會報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113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
112年風險管理運作情形於112年11月3日董事會報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112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
111年度運作情形於111年11月4日董事會報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111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
110年度運作情形於111年1月11日董事會報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110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
109年度運作情形於110年1月22日董事會報告,詳細內容請參閱附檔:109年度風險管理運作情形報告
本公司自2020年於總部及鹽水廠區導入TIPS智慧財產管理制度,2021年進一步導入新莊廠區,並於2023年持續通過TIPS(A級)驗證,有鑑於要進一步完善公司智慧財產管理之內部控制,在2024年配合公司的自動化與系統化流程管理,在不同廠區間實現自動化資訊對接,並為著作與營業秘密制定管理辦法,以期更完善智慧財產管理的範疇。遵循TIPS第5.2條(智慧財產管理政策)及第5.3條(目標規劃)之規範,訂定出當年度之智慧財產管理政策及其目標,並於2024年11月8日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與年度計畫。
※因應智慧財產權管理政策所訂定之智慧財產管理目標及執行情形,請見「年度執行情形與智慧財產管理成果」
項次 | 智財管理目標 | 執行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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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對全體員工舉辦至少1次智慧財產與TIPS制度教育訓練 | 教育訓練課程「TIPS+智慧財產」已於 8/1以線上課程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教育訓練 |
2 | 優化智財權管理系統,與至少1個研發單位實現自動化資訊對接 | 已完成與不鏽鋼事業群自動化資訊對接,實時同步更新 |
3 | 內部研發成果保護:全公司預計於2024年底增加至少 5 件專利申請(不鏽鋼事業群-3 案;電線電纜事業群-2 案) | 本年度已提出12件專利申請(不鏽鋼事業群-已申請3件;電線電纜事業群-已申請8件;資源是群-以申請1件) |
4 | 技術研發合作成果保護:修訂「產學合作管理辦法」與對應規章辦法至少1項 | 已於10月提出「產學合作與委外研發管理辦法」規章修訂申請案,並已完成對應規章辦法「專利、著作與營業秘密管理辦法」的修訂 |
5 | 對全體員工辦理至少1次營業秘密與保密義務之教育訓練 | 教育訓練課程「營業秘密系列課程-機密文件保護與工作應用」已於 7/1以線上課程形式對全體員工進行教育訓練 |
6 | 機密文件盤點至少1次,並依盤點情況提出管理流程改善至少1項 | 已於10月底至11月初陸續完成機密文件盤點,並依盤點情況提出管理流程改善建議事項 |
7 | 營業秘密註冊至少1件,並依營業秘密註冊情況提出管理流程改善至少1項 | 本年度已有1件營業秘密案件註冊,並依註冊情況提出管理流程改善建議事項 |
8 | 向董事會報告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至少1次並於公司官網更新至少1次當年度智慧財產管理制度執行情形 | 於11/8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與年度計畫;並於12月底將智慧財產管理執行情形揭露於公司網站 |
智慧財產權風險類別 | 因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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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 |
• 落實研發流程之專利風險評估。 |
商標 | • 強化商標申請、維護與使用之掌握 |
機密管理 |
• 加強與落實員工智財權教育訓練。 |
展望未來,華新麗華預期透過建立一套完整的智慧財產管理制度來激勵內部研發能量、保護技術與研發成果,結合工業4.0的導入,逐步優化製程,促進產品創新、升級以及智慧製造,實現公司成⻑之高值化轉型策略,且亦能透過揭露智慧財產能量獲取金融機構及投資者的信賴,使客戶與投資人獲得完整資訊,正確評估公司真實價值與競爭力,並在工業4.0之基礎下,堅持節能環保及研發創新開發對環境永續的產品與技術,實現友善環境,關懷社會的成果,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目的。
為建立公司良好之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機制,避免資訊不當洩露,並確保本公司對外界發表資訊之一致性與正確性,防範內線交易,制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以資遵循。
同時為強化股票交易控管措施,本公司依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修訂『內部重大資訊處理暨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113 年度之執行情況:
財務報告期別 | 董事會召開日暨公告日 | 封閉期間 | 已執行防範措施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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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年報 | 113/2/23 | 113/1/24-113/2/23 |
已由公司治理主管預先發出電子郵件通知相關內部人(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於封閉期間內禁止交易其持有本公司已發行有價證券。 |
仍不得違反證券交易法 157-1 條之消息沉澱期間規定。 |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 113/5/3 | 113/4/18-113/5/3 | ||
113年第二季財務報告 | 113/8/2 | 113/7/18-113/8/2 | ||
113年第三季財務報告 | 113/11/8 | 113/10/24-113/11/8 |
每年度定期將向董事、經理級以上主管進行禁止內線交易法規宣導。
113年度內部宣導(線上線下課程共計1小時)執行情形如下:
對象 | 課程 | 上課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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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同仁 | 【2024年度必修系列】內線交易 | 2,396 |
全體同仁 | 【2024年度必修系列】誠信經營-洗錢防制 | 2,398 |
董事/經理人 | 內線交易防範宣導與證券法規 | 11 |
新任董事/經理人 | 內部人股權交易法律遵循宣導 | 2 |
為有效落實供應商管理機制,打造永續供應鏈,以三大面向制定短中長期目標,並依自評問卷鑑別出關鍵供應商,透過各種資訊與實務作業之交流,持續溝通華新永續經營政策、推動韌性供應鏈,往共同價值與目標推展。
為落實供應商有效管理,以重要原物料、設備、工程承攬、廢棄物處理與委外代工等項目為評選因子,考量業務(依年度採購金額占比、較易影響生產之重要採購品項、市場獨特性等)、環境(如是否具節能減碳/自動化生產/循環再利用之技術能力)、社會(如產品責任與客戶權益)及治理(如履約狀況與誠信經營)等四面向,並輔以衡酌供應商所屬國家政治、特定行業特性及特定商品之供應鏈結構等相關風險,從總供應商家數3,619家中鑑別出關鍵供應商 156 家*,佔總採購金額 63.09%,作為共同推動韌性供應鏈及強化企業社會責任之對象。
註1: 供應商定義為依採購流程建檔、付款與管理且當年度具收貨紀錄之供應商,並扣除合併關係人及各廠區間重複之家數。
註2: 包含總部、電線電纜事業群 ( 新莊廠、楊梅廠、上海華新 )、不銹鋼事業群 ( 鹽水廠、臺中廠、煙台華新、常熟華新、江陰合金、江陰鋼纜 )、商貿地產事業群、 華新精密之供應商。
為強化並落實供應商永續管理,要求供應商簽署「供應商經營管理承諾書」,以加強供應商之永續認知,並由供應商評估自身管理現況,填答「供應商企業社會責任自評問卷」,評估項目包括經濟面、社會面、環境面,依據自評問卷填答結果,分析供應商在永續面向的管理程度,並評估永續威脅事件發生機率、造成衝擊程度與預警機制,鑑別出各關鍵供應商於永續威脅事件發生情況下,對華新麗華營運造成的威脅與衝擊。
根據該評鑑結果,華新將在優先選擇ESG表現較優者進行交易;惟若評鑑屬「高風險供應商」者,將於評鑑次年度搭配華新安環單位進行實地審查及輔導,並要求供應商於規定的時間內改善缺失以達到最低ESG要求,若無改善將視情節逐漸降低採購比例或納為不合格供應商,經列為不合格供應商則後續將無法再簽訂合同進行交易。
2023年永續供應鏈詳細內容請參閱企業永續網站:https://esg.walsin.com/zh_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