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委员会

召集人○
成 员●

功能委员会成员 专长 审计
委员会
薪资报酬
委员会
永续发展
委员会
提名
委员会
焦佑伦 董事长  企业经营管理
胡富雄 独立董事 财务金融与科技
杜紫军 独立董事 产业技术、绿能环保
高渭川 独立董事 财会法律与科技
邱丽孟 独立董事 数字科技、策略管理
焦佑慧 友善职场、社会关怀
罗慧萍 副总经理 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永续长

 

为健全公司治理及强化董事会薪酬管理功能,保障投资人权益,本公司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6第1项及2011年3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發字第1000009747号令订定發佈之「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于2011年9月董事会通过订定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于2011年9月27日正式设立「薪资报酬委员会」。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定期检讨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三、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委员会成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共有四名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第六届薪资报酬委员会目前由四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委员会运作情形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方式係依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常会。

第六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五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详细委员会召开及每位委员的出席情况,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公开资讯观测站

2026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5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4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2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1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0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四,于2017年5月26日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并依公开發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三条,订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以资遵循。

委员会职责

一、 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二、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四、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係之事项。
五、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 重大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七、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八、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报酬及其独立性及适任性之评估。
九、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财务报告。
十一、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年度工作重点

一、 议事安排(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
二、 依法办理审计委员会之会议相关事宜(会议通知、议事录)
三、 审计委员会要求改善事项之追踪与执行
四、 提供独立董事所需之公司资料以协助其充分行使职权
五、 审计委员会之年度自评作业
六、 建立与修订组织规程及相关作业办法
七、 依法公告申报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组织规程、运作情形)
八、 全体员工、经理人与董事是否有关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冲突
九、 利害关係人建言及申诉
十、 利汇率风险管理
十一、 资讯安全
十二、 工安环保及法令遵循

委员会运作情形

审计委员会运作方式係依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三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详细委员会召开及每位委员的出席情况,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公开资讯观测站

2026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5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4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3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1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0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依据本公司于2019年11月01日第 18 届第17次董事会决议设立「永续發展委员会」,并于同日订定「永续發展委员会组织规程」,本委员会设置委员四至七人,其中至少应有半数为独立董事,并由委员互推一人为召集人;本届成员六人,相关掌理事项及组织架构如下: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为华新企业永续组织的最高层级,系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之功能性委员会,负责拟定企业永续相关政策、策略、目标或管理方针,且审核各推动中心之年度计划、监督与追踪各推动中心之执行进度、成果及相关事项,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同时关注各利害关系人所关切之重大议题及督导沟通计划、审定永续报告书之内容,并依循企业风险管理架构,辨识永续相关风险及机会,定期监督及管控各类重要风险。

委员会辖下五大推动中心及永续办公室职责

推动中心 职责内容
诚信经营 负责拟定及推动诚信经营相关政策、制度,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融入公司经营策略,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查核及评估落实诚信经营所建立之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运作。
环安卫管理 负责拟定华新环境保护(含绿色能源、永续生态环境)、安全卫生、能源与碳管理之政策与推行计划,且与人资处协作落实母性保护与不法侵害之相关措施,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就相关议题进行跨部门的整合及执行推动。
绿色营运 负责拟定绿色营运策略,推动循环经济,优化绿色制程,研议具未来价值之绿色产品与服务,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就相关议题进行跨部门整合及执行推动。
客户服务与供应商管理 负责拟定客户服务优质化与供货商管理之政策与推行计划,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就相关议题进行跨部门的整合及执行推动。
员工关係与社会关怀 负责推动与建构员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得以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以及合理的报酬与福利,且推动并深化公益影响力,主动投入企业公民、弱势照顾、环境保育及邻里促进四大面向,以具体、持续的行动强制反馈社会。
永续办公室 负责委员会议事工作、年度永续报告书架构拟订及汇整编制、鉴别需关注的永续议题与拟定因应行动方案。同时协助永续发展策略规划及执行、各推动中心有关事项之联系、协调及作业整合,且管理与追踪各面向永续议题的实践绩效,建立持续改善计划,并向委员会报告执行成果与工作计划。

委员会组织

委员会运作情形

本公司为贯彻企业永续發展理念,积极推动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对诚信经营之管理并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特设置永续發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本委员会运作方式係依本公司「永续發展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审理推动中心年度计画及执行成果,并督导执行成效,年度执行成果于次年度向董事会呈报。

董事会每年定期听取营运、财务、公司治理、永续议题等相关报告,透过成员不同的经验产生广泛及专业的意⾒,协助公司做出适当的决策并指引公司明确的策略方向;2025年共召开5次永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议案内容包括:
(1) 金管会永续发展路径规划
(2) 当年度执行计划追踪
(3) 当年度执行计划成果暨次年度执行计划提报
(4) 重大性分析结果及永续报告书
(5) IFRS永续揭露准则
2025年上半年执行进度于2025年7月31日向董事会报告;2025年度执行成果暨2026年度执行计划于2026年01月23日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4届永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1日,截至2026年5月22日,共计已开会1次。
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3届永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截至2026年5月08日,共计已开会16次。
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自2019年度起,每年度定期将诚信经营推动中心执行情形于董事会报告。
2025年执行情形于2025年1月6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5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4年执行情形于2025年1月6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4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3年执行情形于2024年1月26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3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2年执行情形于2023年1月10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2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1年执行情形于2022年1月1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1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执行情形
2020年执行情形于2021年1月22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0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介绍与年度执行情形
2019年执行情形于2020年1月11日董事会报告。

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

自2019年度起,每年度定期将与各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至董事会。
2025年度沟通情形于2025年5月9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5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4年度沟通情形于2024年5月3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4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3年度沟通情形于2023年5月5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3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2年度沟通情形于2022年11月4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2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1年度沟通情形于2021年11月5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1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0年度沟通情形于2020年11月13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0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19年度沟通情形于2019年11月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19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为健全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及强化管理机制,并符合公司治理之愿景,本公司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共同制定之「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7条第3项,以及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7条之规定,于民国2021年8月6日第19届第10次董事会决议正式设立「提名委员会」,并于同日订定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秉于董事会之授权,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 制定董事会成员及经理人所需之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及性别等多元化背景暨独立性之标准,并据以觅寻、审核、提名董事及经理人候选人。
二、 建构各功能性委员会之组织架构并审议各功能性委员会组织规程之订定及修正。
三、 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进修计划、董事及经理人之继任计划。
四、 审议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及董事会运作相关规章之订定及修正。
五、 其他经董事会决议由本委员会办理之事项。

委员会成员

本委员会由董事会推举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之,其中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参与。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目前由董事长及四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委员会运作情形

提名委员会运作方式系依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第三届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二届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详细委员会召开及每位委员的出席情况,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公开资讯观测站

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