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

概述

华新丽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丽华)致力维持高水平的商业道德标准、有效的权责机制、以及在业务各环节保持高标准的公司治理,凭着尽责及诚实的态度经营业务,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并适时向股东及投资者发布企业信息,保持高透明度。

华新丽华深信良好的公司治理,能为业务发展建立稳健的基础,为市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同时为股东带来最佳回报。本公司于108年6月12日董事会决议通过设置公司治理主管一职,并依「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应遵循事项要点」之规定,具备于金融相关机构及公开发行公司从事法务、财务、股务、议事等管理工作及公司治理相关事务主管职务三年以上之专业资格。

本公司现任公司治理主管由罗慧萍副总经理担任,其具备公开发行公司从事财务主管职务经验达三年以上,符合公司治理主管之法定资格。

公司治理主管职权范围负责办理董事会议相关事宜、制作董事会议事录、协助董事就任及持续进修、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数据、协助董事遵循法令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约所订定事项等,以增进公司治理并强化董事会职能。

2025年度业务执行情形如下:

    1. 办理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之议事作业,强化议事程序及利益回避事宜。
    2. 于法定期限内提供董事执行业务所需之数据,提醒董事于执行业务或董事会决议时(后)应遵守之相关法规;并于会后针对董事建议或意见,追踪后续处理情形及进度。
    3. 配合公司经营领域及公司治理相关之最新法令,办理本公司重要规范之研修调整。
    4. 依照公司产业特性,办理董事进修相关事宜,并定期转知相关外部进修课程讯息,协助董事践行多元进修机制。
    5. 提供董事所需之公司信息,维持董事和各业务主管沟通、交流顺畅,并协助安排独立董事与内部稽核主管、会计师之沟通会议,以利独立董事执行业务。
    6. 办理董事会暨功能性委员会绩效评估相关作业。
    7. 评估购买合宜之「董监事及重要职员责任保险」。
    8. 针对公司治理领域之国际趋势与最新法令规章修订发展,定期呈阅董事会成员。
    9. 举办初任董事讲习,透过与本公司各单位主管面谈,介绍公司产业、运作情形、职务内容及其他应注意事项。

2025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2024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2023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2022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2021 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2020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2019年度公司治理主管业务执行与进修情形

董事会

主要学经历:美国华盛顿大学企管系;曾任本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汉友创业投资(股)公司董事长;华东科技(股)公司及华新丽华(股)公司所属之子公司董事/Vice President Commissioner。

主要学经历:美国金门大学企业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华新科技(股)公司、华东科技(股)公司、瀚宇博德(股)公司、精成科技(股)公司、信昌电子陶瓷(股)公司、台湾精星科技(股)公司、闳晖实业(股)公司、佳邦科技(股)公司董事长;嘉联益科技(股)公司副董事长。

主要学经历:香港城市大学管理学博士、上海复旦大学管理学博士班结业;曾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华邦电子(股)公司监察人、瀚宇博德(股)公司董事、和鑫光电(现:精金科技)(股)公司董事长。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瀚宇彩晶(股)公司、瞳彩投资(股)公司、彤欣投资(股)公司、华俐投资(股)公司董事长;中强光电(股)公司、精金科技(股)公司、Bradford Ltd.、HannSpirit (BVI) Holding Ltd.、光博资源有限公司、Hannspree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td.董事;火炬投资(股)公司监察人。

主要学经历:英士国际商学院(INSEAD)工商管理硕士、史丹佛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Callisto Holding Limited、Callisto Technology Limited董事及总经理。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新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芯唐电子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Nuvoton Investment Holding Ltd. 、Nuvoton 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Nuvoton Technology Corporation Japan、Callisto Holding Limited董事。

主要学经历:私立辅仁大学法律系学士、国立政治大学外交研究所硕士;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研究所毕业(M.Litt);中华民国驻美国代表处政治组组长、中华民国驻加拿大代表处副代表、中华民国驻纽约办事处处长、中华民国驻印度代表、外交部政务次长、中华民国驻印尼代表、国防部副部长、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主任委员。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富美鑫控股集团副总裁暨發言人;中央贸易开發(股)公司Chief Representative。

主要学经历:私立东吴大学会计学硕士、美国宾州州立Bloomsburg 大学企业管理硕士;资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常务理事、国立清华大学科技管理学院兼任教授、国立台湾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兼任教授、元大金融控股暨元大商业银行(股)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台湾东华书局(股)公司董事;光宝科技(股)公司、台湾东洋药品工业(股)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学经历:法国巴黎高等商学院MBA、法国国立东方语言文化学院中文语言与文明硕士;曾任瑞士百达财富管理亚太区执行长暨合伙人、法国巴黎财富管理银行北亚区执行长、法国巴黎银行集团投资人关系部主管、法国巴黎银行台湾台北分行执行长与总经理、欧洲工商管理学院卓越资深研究员。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盘谷银行总裁顾问;Ricci Association利氏辞典推展协会会长、梵蒂冈耶稣会财务委员会成员。

主要学经历:台湾大学商学研究所硕士;中央信託局常务董事、兆丰银行董事、行政院经济能源农业处长、农委会副主委;中央畜产会、动物科技研究所、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徵信中心、合作金库证券(股)公司董事长。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王道商业银行独立常务董事。

主要学经历:国立台湾大学森林学研究所博士;经济部商业司司长、经济部技术处处长、经济部工业局局长、经济部部长、国家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行政院副院长、桃园市工商发展投资策进会执行长、中华开发金融控股暨中华开发资本(股)公司独立董事。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会策顾问;台湾区车辆工业同业公会、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最高顾问;桃园市工商发展投资策进会委员;财团法⼈善科教育基金会副董事⻑;财团法人⻑风文教基金会董事;台湾聚合化学品(股)公司、旺宏电子(股)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学经历: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博士、美国纽约市立大学 Baruch College企管硕士NYU/Coopers & Lybrand计算机稽核联合课程文凭毕业、台湾大学商学系会计组学士;安侯建业投资控股(股)公司副董事长、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董事、KPMG台湾所国际保险事业负责人、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执业会计师及顾问、Maxpro Capital Acquisition Corp.董事兼财务长。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传智合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安硕投资(股)公司董事长、三商餐饮(股)公司独立董事、凯基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主要学经历:中原大学企业管理学系学士、中原大学企业管理研究所 MBA硕士;曾任Microsoft 微软台湾总经理、Microsoft 微软大中华区知识工作者事业群总经理、GE奇异大中华区营销长、NVIDIA 辉达副总裁暨台湾总经理。

目前兼任其他公司职务:中原大学兼任讲座教授、国家运动产业发展中心董事、信义房屋(股)公司独立董事。

董事会应具备能力及成员多元化落实情形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0条,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量多元化,并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须之知识、技能及素养。为达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标,董事会整体应具备之能力如下:
1.营运判断能力。
2.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3.经营管理能力。
4.危机处理能力。
5.产业知识。
6.国际市场观。
7.领导能力。
8.决策能力。

本公司董事会成员依多元化之精神,选出除股东方外,由产业精英及各领域专家共同组成之董事会。本公司董事计11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董事年龄65岁以上9人、55~64岁1人、40~54岁1人。

本公司专注在电线电缆、不锈钢、资源及商贸地产领域中厚植实力,朝向制造服务业,成为企业经营的卓越典范。衡诸本公司董事成员名单,焦佑伦董事长期耕耘于公司所营事业之领域,掌握产业的经营与发展脉络,领导风格开放并能广纳建言;焦佑衡董事及焦佑麒董事曾加入本公司经营团队,熟悉本公司组织与业务运作,且擅长于营运管理及投资判断;薛明玲董事擅长于财务、会计与公司治理;夏立言董事出身于外交体系,具有国际视野,对于东南亚市场状态多有掌握,可充分协助公司进行相关投资决策;华伯乐董事具备国际金融及财富管理专业背景,熟稔亚太市场经营管理及国际投资人关系。本公司之独立董事亦均具有产业知识与国际市场观,其中独立董事胡富雄兼备经建行政、金融证券、信用信息专长及经验;独立董事杜紫军熟悉工商产业概况及经济发展动向;独立董事高渭川具备会计师执照,拥有会计审计及信息科技等专业能力;独立董事邱丽孟则具备数字科技及策略管理能力。

独立董事席次依法应设置3人,本公司注重公司治理,独立董事多设一人为4人,超过设定目标,占全体董事36%。未来将优先征询女性董事人选,以期达成女性董事席次至少占全体董事席次三分之一的目标。

本公司所选出的产业菁英董事依其专业参与本公司营业相关之重大投资项目、协助本公司财务、会计及公司治理等相关业务,透过成员不同的经验产生广泛及专业的意见,协助公司做出有利的决定。本公司未来因应公司发展策略及内外环境变化,将依以上目标持续邀约适当人选加入董事会,以强化董事会之平衡。

本公司董事专长多元化结构如下:

董事会成员及重要管理阶层之接班规划及运作情形

本公司依循『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明定董事选举采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之一之候选人提名制度,且董事会成员组成应考虑多元化,就公司本身运作、营运型态及发展,选出各领域专家共同组成之董事会;另为健全董事会功能及强化管理机制,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成立「提名委员会」,依其组织规程订定『董事及经理人选任原则暨进修及继任计划方针』以兹遵循。
  • 董事会成员接班规划及运作情形:
    一. 为落实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永续发展等目标,并依『公开发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之专业资格及独立性标准,于提名人选时考虑以下原则:
    (一) 不局限于性别、年龄、族群与国籍等。
    (二) 符合公司多元化发展所需的各领域专业及丰富经验之菁英人才。
    (三) 董事会成员应普遍具备执行职务所必需之知识、技能及素养:
    1. 营运判断能力
    2. 会计及财务分析能力
    3. 经营管理能力
    4. 风险管理能力
    5. 危机处理能力
    6. 产业知识
    7. 国际市场观
    8. 领导能力
    9. 决策能力
    二. 本公司订定「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综合考虑董事会绩效评估结果、董事参与公司运营情形、董事贡献度及所承担责任等因素,以确认董事会运作有效与评定董事绩效表现,作为日后遴选董事之参考。另依循「上市上柜公司董事、监察人进修推行要点」规定,以精进董事优异特质与决断能力为目标;并持续办理董事进修,2025年本公司所有董事皆符合规定,整体进修情形良好。
  • 管理阶层之接班规划及运作情形:
    一. 经理人的选任、培育及继任计划,攸关企业的经营永续,规划如下:
    (一) 选任原则:符合本公司「诚信经营、实事求是、追求卓越、讲求科学」的核心价值。
    (二) 继任计划:依据发展潜能,聚焦训练资源,进行管理学程、新科技能力强化及工作轮调等,并结合公司与部门任务目标,提升现职的优势能力。
    (三) 培育目标:透过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做中学方式,从实作中提升领导者之视野及高度,建立与时俱进的管理语言,优化组织文化,深耕永续经营的基础。
    二. 本公司现行透过以下方式,培育未来可能之接班人选:
    (一) 每季邀请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阶主管列席董事会及营运会,透过参与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培养决策判断能力。
    (二) 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尔后选任之参考。
    (三) 每年定期举行两次高阶主管(处长级以上)培训课程,课程主题包含绩效管理、领导力、产经知识及企业永续等议题,透过与外部讲师交流分享,了解最新管理思维,掌握时代脉动。

依本公司章程第 14 条规定,本公司设董事 9 人至 11 人含独立董事至少 3 人。董事人数授权董事会议定。董事之选举採公司法第 192 条之 1 之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就董事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董事候选人提名之受理方式及公告等相关事宜,依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四规定应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察人,审计委员会由全体独立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或审计委员会之成员负责执行公司法、证券交易法、暨其他法令规定监察人之职权。

2026 年改选董事、独立董事

本公司第 20 届董事及独立董事于 2o26 年任期届满,经 2o26 年 5 月 22 日股东常会依公司章程第 14 条规定,选任第 21 届董事 11 人含独立董事 4 人。新任董事含独立董事任期 3 年,自选任起即就任,任期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9 年 5 月 21 日止。
董事、独立董事之选举係採公司法第 192 条之 1 之候选人提名制度,由股东就候选人名单中选任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额、名单及资格条件或专业性资格、独立性及兼职限制经本公司 2026 年 2 月 26 日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依法公告。

  • 提名暨选任方式
    本公司依公司法第 192 条之 1 规定,于 2026 年 3 月 5 日股东常会召开公告中载明,持有已發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方式于提名受理期间向公司提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
  • 2026 年 3 月 5 日受理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公告
内容
提名股东资格
应选名额
董事11名(含独立董事4名)。
股东提名人数超过董事、独立董事应选名额或所提名董事、独立董事人选不符法定资格者,不列入候选人名单。
提名受理期间 2026 年 3 月 6 日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止
提名受理处所 华新丽华股份有限公司股务联办室
地址:臺北市内湖区行善路398号8楼
电话:02-2790-5885
召开董事会
审查日期
预计于 2026 年 3 月 27 日
应检附资料 提名股东应检附股东户名、户号(或身分证字号、统一编号)及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额证明文件正本,所提名之独立董事候选人已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达三届,须检附提名理由。被提名人应依据公开發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循事项办法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应检附之相关文件(含个人资料表、独立董事声明书、兼任情形调查表等)。
其 他
  • 独立董事资格条件符合情形
适任资格 胡富雄 先生 杜紫军 先生 高渭川 先生 邱丽孟 女士
一、应取得下列专业资格条件之一,并具备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1.商务、法务、财务、会计或公司业务所需相关科系之公私立大专院校讲师以上。 O O
2.法官、检察官、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所需之国家考试及格领有证书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 O
3.具有商务、法务、财务、会计或公司业务所需之工作经验。 O O O
二、无下列情事之一:
1.公司法第三十条各款情事之一。 O O O O
2.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以政府、法人或其代表人当选。 O O O O
三、应于选任前二年及任职期间,无下列情事之一:
1.为公司或其关係企业之受僱人。 O O O O
2.为公司或其关係企业之董事、监察人。 O O O O
3.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义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总额百分之一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东。 O O O O
4.为第1项之经理人或第2、3项所列人员之配偶、二亲等以内亲属或三亲等以内直系血亲亲属。 O O O O
5.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指派代表人担任公司董事或监察人之法人股东之董事、监察人或受僱人。 O O O O
6.公司与他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决权之股份超过半数係由同一人控制,为他公司之董事、监察人或受僱人。 O O O O
7.公司与他公司或机构之董事长、总经理或相当职务者互为同一人或配偶,为他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或受僱人 O O O O
8.担任下列(1)~(4)与公司有财务或业务往来之特定公司或机构之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 O O O O
(1).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超过百分之五十。专院校讲师以上。 O O O O
(2).他公司及其董事、监察人及持有股份超过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之股东总计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双方曾有财务或业务上之往来纪录。前述人员持有之股票,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义持有者在内。 O O O O
(3).公司之营业收入来自他公司及其集团公司达百分之三十以上。 O O O O
(4).公司之主要产品原料(指占总进货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上者,且为製造产品所不可缺乏关键性原料)或主要商品(指占总营业收入百分之三十以上者),其数量或总进货金额来自他公司及其集团公司达百分之五十以上。 O O O O
9.为公司或关係企业提供审计或最近二年取得报酬累计金额逾新臺币五十万元之商务、法务、财务、会计等相关服务之专业人士、独资、合伙、公司或机构之企业主、合伙人、董事(理事)、监察人(监事)、经理人及其配偶。但依本法或企业併购法相关法令履行职权之薪资报酬委员会、公开收购审议委员会或併购特别委员会成员,不在此限。 O O O O
四、无兼任其他公开發行公司独立董事逾三家之情事。 O O O O
五、已依法令或章程规定设置二人以上之独立董事,且不少于董事席次五分之一。 O O O O
  • 提名过程暨候选人资料
    本公司依法订于 2026 年 3 月 6 日至 3 月 16 日止,受理持有已發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得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
    截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止,并无其他股东向受理处所洽办提名事宜。
    本公司业经 2026 年 2月 26 日董事会提名董事及独立董事之候选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符合『公开發行公司独立董事设置及应遵行事项办法』之专业性资格、独立性之认定及兼职限制,准此,依相关规定公告为本公司提名之候选人。
  • 选任过程与选任结果
    董事、独立董事被提名人,业经 2026 年 5 月 22 日股东常会依『本公司董事选举辨法』选任之。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一併採记名式累积投票法进行选举,分别计算当选名额。董事含独立董事任期 3 年,自选任起即就任,任期自 2026 年 5 月 22 日起至 2029 年 5 月 21 日止。

2026/5/22 1. 通过董事长选任案。
2. 委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3. 委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4. 委任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5. 委任永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6/5/8 1. 通过本公司董事会通过115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
2. 通过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
3. 决议取得土地使用权资产
4. 通过代子公司Concord Industries Limited公告现金增资其子公司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
5. 通过代子公司华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公告资金贷与
6. 通过现金增资子公司Concord Industries Limited
2026/2/26 1.通过2025年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本公司2025年度盈余分配案,拟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5元。
3.通过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
4.订民国2026年5月22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5.通过处分华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6.通过处分华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2026/1/23 1. 通过本公司总经理异动案。
2. 通过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
3. 通过现金增资100%卢森堡子公司Walsin Lihwa Europe S.a r.l. 7,769万欧元案。
4. 通过捐赠财团法人华新丽华永续发展基金会新台币2,220万元案。

2025/11/7 1.通过本公司114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现金增资100%子公司Concord Industries Limited 美金15,000仟元案。
2025/8/8 1.通过本公司114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捐赠财团法人华新丽华永续发展基金会新台币650万元案。
2025/5/9 通过本公司114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
2025/2/21 1.通过本公司113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本公司113年度盈余分配案,拟每股配发现金股利0.5元。
3.订民国114年5月16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24/11/8 1.通过本公司113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以美金约915万元,透过新加坡子公司Walsin Singapore Pte. Ltd.增资PT. Walsin Everising Specialty Steel Indonesia,于印度尼西亚规划兴建不锈钢盘元厂。
2024/8/2 1.通过本公司113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以新台币30亿元为上限,参与华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资认股案。
3.通过捐赠设立财团法人华新丽华永续发展基金会。
2024/5/3 1.通过本公司113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现金增资100%子公司Walsin Singapore Pte. Ltd. 美金160,000仟元案。
2024/3/29 1.通过现金增资100%子公司Concord Industries Limited 美金35,000仟元案。
2.通过以美金58,652仟元处份新加坡Innovation West Mantewe Pte. Ltd. 20%股权案。
2024/3/11 通过113年股东常会增列议案。
2024/2/23 1.通过本公司112年度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本公司112年度盈余分配案,拟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1元。
3.订民国113年5月17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4.通过以新台币五十亿元为上限,发行国内普通公司债。
2024/2/19 通过以不超过欧元135,000仟元为上限,透过子公司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取得德国Mannesmann Stainless Tubes GmbH 100%股权案。
2024/1/26 通过以不超过欧元28,000仟元为上限,透过子公司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取得意大利Com.Steel Inox S.p.A. 65%股权案。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23/11/3 1.通过本公司112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以新台币12亿元为上限,参与华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资认股案。
2023/8/11 1.通过本公司112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以1.46亿元美金处份印度尼西亚PT. Westrong Metal Industry 29.5%股权案。
3.通过以1.19亿元美金取得香港Berg Holding Limited 75%股权案。
(取得股权后,Walsin Singapore Pte. Ltd. 对PT. Sunny Metal Industry综合持股约79.61%股权。)
2023/5/29 通过以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方式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暂定发行普通股股数240,000仟股至300,000仟股。
2023/5/5 1.通過本公司112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2.通過子公司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以不超過英鎊144,000仟元取得英國Special Melted Products Limited 100%股權案。
3.通過以不超過歐元140,000仟元為上限,透過盧森堡子公司增資子公司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
4.通過代子公司華新能源電纜系統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土地共同使用權資產。
2023/3/24 1.通过112年股东常会增列议案。
2.通过拟以300,000仟股额度为上限,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参与发行海外存托凭证及/或以询价圈购之方式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案。
3.通过现金增资100%子公司Walsin Singapore Pte. Ltd. 美金45,000,仟元案。
2023/2/24 1.通过本公司111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11年度盈余分配案,拟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8元。
3.订民国112年5月19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4.通过以新台币一百亿元为上限,发行国内普通公司债。
5.通过本公司及子公司华新能源电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与瑞典NKT HV Cables AB签订合资合约、技术咨询 合约及技术许可协议;同时,本公司以新台币27亿元参与子公司华新能源电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资案。
6.通过代子公司Borrego Energy, LLC公告出售其太阳能及储能采购交易平台部门之业务,交易金额约美金三千五百万元。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22/11/4 1.通过本公司111年第三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现金增资100%子公司Walsin Singapore Pte. Ltd. 美金300,000仟元案。
3.通过终止海外存托凭证于伦敦证券交易所交易。
2022/8/5 1.通过本公司111年第二季合并财务报告。
2.通过以1.46亿元美金取得印度尼西亚PT. Westrong Metal Industry 29.5%股权案。
3.通过资金贷与子公司PT. Sunny Metal Industry新台币5,223,290千元案。
2022/5/31 1.通过以2.25亿欧元取得意大利Cogne Acciai Speciali S.p.A. 70%股权案。
2.通过以8千万元美金取得新加坡 Innovation West Mantewe Pte. Ltd. (以下简称IWM) 40%股权案,IWM持有印尼煤礦開發公司PT. Transcoal Minergy 45%股權。
2022/5/24 1.通过处分土地售予华宝保种育种股份有限公司案,以推动本土原生植物资源保种搜集及原生植物资源暨管理人才培育。
2.通过出售子公司Borrego Solar Systems, Inc太阳能案场开发部门案,重组绿能发展策略。
2022/5/6 通过本公司111年第一季合并财务报告。
2022/4/11 通过以美金 200,000,000元取得印尼PT. Sunny Metal Industry 50.1%股权。
2022/3/18 1.通过以视讯辅助方式召开111年股东常会并增列议案。
2.取得高雄港洲际货柜中心第一期计划后线A6-A土地使用权20年。
3.通过以新台币一百亿元为上限,发行国内普通公司债。
2022/2/22 1.通过本公司110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10年度盈余分配案,拟每股配发现金股利1.6元。
3.订民国111年5月13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21/12/13 通过本公司办理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新股,暂定发行股数3亿股。
2021/11/05 通过本公司110年第三季财务报告。
2021/08/06 1.通过本公司110年上半年财务报告。
2.通过以新台币一百亿元为上限,发行无担保普通公司债。
2021/06/25 1.通过变更110年股东会召开日期案,订民国110年7月15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2.通过本公司以美金1.785亿元为上限,取得New Hono Investment Pte. Ltd.全数股权案。
2021/05/07 通过本公司110年第一季财务报告。
2021/02/26 1.报告本公司109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09年度盈馀分配案,拟每股配發现金股利0.9元。
3.订民国110年5月28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4.通过以新台币80亿元上限,發行有担保普通公司债案。
2021/01/22 1.通过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异动。
2.通过本公司以新台币18亿元为上限,新增取得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案。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20/11/20 通过以增资發行新股205,332,690股,与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交换进行策略合作,换入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171,103,730股,换股比例约为本公司普通股1股换發东元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0.8333股。
2020/11/13 1.报告本公司109年第三季财务报告。
2.通过註销库藏股减资60,000仟股,减资基准日109年11月16日。
3.通过办理重要子公司华新特殊钢控股有限公司减资美金54,000,000元。
4.通过资本支出预算案,预计投资新臺币43亿元,新设电缆智能生产厂房、设备与自动仓储
2020/08/04 1.通过本公司109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2.通过本公司第四届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委任。
3.通过本公司财务主管异动。
4.通过註销库藏股减资40,000仟股,减资基准日109年8月5日。
5.通过本公司第25次买回库藏股,拟于民国109年8月5日至109年10月4日,于集中市场买回公司股份计6,000万股,买回价格上限为每股新台币17.5元。
2020/05/29 通过董事长选任案。
2020/04/10 1.通过行销长职务异动。
2.通过民国109年5月29日股东常会增列议案事项。
3.通过本公司第24次买回库藏股,拟于民国109年4月13日至109年6月12日,于集中市场买回公司股份计4,000万股,买回价格上限为每股新台币16.5元。
2020/02/27 1.通过本公司108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08年度盈馀分配案,拟每股配發现金股利0.5元。
3.订民国109年5月29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4.通过稽核主管异动。
5.通过本公司以新台币5.4亿元为上限,新增取得瀚宇彩晶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权案。
2020/01/10 1.通过本公司设立PT Walsin Nickel Industrial Indonesia (华新镍业公司)于印尼IMIP兴建镍生铁厂及發电厂。
2.通过资金贷与华新镍业公司新台币7,495,000仟元。
3.通过取得Golden Harbour International Pte. Ltd.公司债美金178,500仟元。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19/11/01 1.报告本公司108年前三季财务报表。
2.通过处份本公司杨梅厂区部分土地及建物予信昌电子案。
2019/06/12 1.通过本公司总经理异动。
2.通过本公司财务主管异动。
3.通过本公司设置公司治理主管。
2019/05/24 1.通过透过子公司华贵国际有限公司及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有之南京华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94.3%股权予珠海格力电器集团。
2.通过办理重要子公司华贵国际有限公司减资退回股款人民币161,374,000元及办理清算。
3.通过办理重要子公司华新丽华控股有限公司减资退回股款美金70,917,455元。
2019/05/06 报告本公司108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2019/02/22 1.通过本公司107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07年度盈馀分配案,拟每股配發现金股利1.2元。
3.订民国108年5月24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18/08/02 1.报告本公司107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2.通过註销库藏股减资40,000仟股,减资基准日107年8月6日。
2018/05/04 1.报告本公司107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2.通过增资华新特殊钢控股有限公司美金1亿元。
2018/02/23 1.通过本公司106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06年度盈馀分配案,拟每股配發现金股利1元。
3.订民国107年5月25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4.通过本公司参与宝德能源科技 (股)公司现金增资认股案,交易数量约34,027仟股,交易总金额约新臺币3.4亿元。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17/11/03 1.报告本公司106年前三季财务报表。
2.通过本公司参与华邦电子(股)公司现金增资认股案,交易数量约72,521仟股,交易总金额约新台币16亿元。
2017/08/04 1.报告本公司106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2.通过本公司资讯长与技术长人事任命。
2017/05/26 1.通过本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
2.通过本公司第三届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委任。
2017/05/05 1.报告本公司106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2.通过註销库藏股30,000仟股,减资基准日106年5月5日。
2017/02/17 1.通过本公司105年度营业报告。
2.通过本公司105年度盈馀分配案,每股配發现金股利0.7元。
3.订民国106年5月26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4.通过本公司以新台币6.93亿元为上限,参与宝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增资。
2017/01/13 1.通过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
2.通过办理重要子公司华新特殊钢控股有限公司减资退回股款美金4,400,000元。
3.通过捐赠财团法人彩晶文教基金会,协助提倡文化教育活动及文化创意的發展。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16/10/28 1.报告本公司105年前三季财务报表。
2.通过公司组织调整,董事长不兼任执行长。
3.通过补行委任薛明玲独立董事担任薪资报酬委员会委员。
4.通过办理重要子公司华新丽华控股有限公司减资退回股款美金225百万元。
5.通过註销库藏股120,000仟股,减资基准日105年11月1日。
2016/07/29 1.报告本公司105年上半年财务报表。
2.通过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
3.通过註销库藏股减资60,000仟股,减资基准日105年8月1日。
4.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通过买回库藏股120,000仟股。
5.通过104年度现金股利分派,除息交易日(不含息)为105/10/18;除息基准日为105/10/24;现金股利發放日订于105/11/11。
2016/04/29 1.报告本公司105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2.决议通过子公司华新(南京)置业开發有限公司兴建华新城AB地块商业综合体(商业购物中心及办公楼)。
3.决议通过买回库藏股60,000仟股。
2016/02/26 1.通过本公司104年度财务报表。
2.决议每股配發现金股利0.2元。
3.订民国105年5月25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内湖区行善路168巷15号1楼多功能集会厅召开股东常会。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15/10/28 1.报告本公司104年第三季财务报表。
2.讨论通过 “诚信经营委员会” 2015年之执行成果与2016年工作计划。
3.2015年企业社会责任推动成果报告。
2015/07/29 1.报告本公司104年度上半年财务报告。
2.配合整体财务规划,办理华新特殊钢控股有限公司减资作业。
2015/06/17 通过买回库藏股40,000仟股转让予员工。
2015/04/29 报告本公司一○四年第一季财务报表。
2015/04/01 为充实营运资金,决议办理华新丽华控股有限公司现金增资美金4.2亿元。
2015/02/17 1.通过本公司103年度财务报告。
2.订民国104年5月27日上午9点,假台北市维多丽亚酒店召开股东常会。
3.决议不分派股利。
2015/01/14 1.通过解除本公司经理人竞业禁止限制。
2.简化投资架构,向华新丽华控股有限公司取得Walsin Lippo Industries公司股权,总计金额约4亿9千8百万元。
3.提升资金管理效益,进行子公司间资金调度。

会议日期 重要决议事项
2014/10/29 1.报告本公司一○三年第三季财务报表。
2.透过新设海外控股公司及子公司-华新(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取得杭州华新电力线缆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金额不超过RMB3.4亿元。
3.本公司拟处分华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伍仟万股,每股出售价格不得低于9元,预计期间:103/11/01~104/04/30

依本公司「董事会绩效评估办法」规定,本公司董事会每年应至少执行一次绩效评估,董事会绩效评估的执行,应至少每三年由外部专业独立机构或外部专家学者团队执行评估一次,并于年度结束时执行当年度绩效评估。
本公司于2018年初次委任具独立性且无业务往来之中华公司治理协会对董事会之效能进行评估,分别就董事会之组成与分工、指导与监督、授权与风管、沟通与协作,以及自律与精进等5大项构面,以问卷及实地访谈方式评估董事会之运作绩效。本公司于2024年第三次委由中华公司治理协会针对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进行董事会效能评估,藉由专业机构之审视,透过评估委员之指导及交流,使本公司获得专业而客观的评估结果及建议。2025年度之董事会绩效评估于2025年12月完成,并于2026年1月23日向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本网页下方附档。

  • 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形

第21届董事会任期,2026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1日,共计已开会1次,董事出席情形如下:

功能委员会

召集人○
成 员●

功能委员会成员 专长 审计
委员会
薪资报酬
委员会
永续发展
委员会
提名
委员会
焦佑伦 董事长  企业经营管理
胡富雄 独立董事 财务金融与科技
杜紫军 独立董事 产业技术、绿能环保
高渭川 独立董事 财会法律与科技
邱丽孟 独立董事 数字科技、策略管理
焦佑慧 友善职场、社会关怀
罗慧萍 副总经理 公司治理、财务会计 永续长

 

为健全公司治理及强化董事会薪酬管理功能,保障投资人权益,本公司依据证券交易法第14条之6第1项及2011年3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發字第1000009747号令订定發佈之「股票上市或于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设置及行使职权办法」,于2011年9月董事会通过订定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于2011年9月27日正式设立「薪资报酬委员会」。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定期检讨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并提出修正建议。
二、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及经理人绩效评估标准、年度之绩效目标与薪资报酬之政策、制度、标准与结构。
三、定期评估本公司董事及经理人之绩效目标达成情形,并依据绩效评估标准所得之评估结果,订定其薪资报酬之内容及数额。

委员会成员

薪资报酬委员会共有四名成员,由董事会决议委任之;第六届薪资报酬委员会目前由四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委员会运作情形

薪资报酬委员会运作方式係依本公司「薪资报酬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常会。

第六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五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详细委员会召开及每位委员的出席情况,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公开资讯观测站

2026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5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4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3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2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1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0年度薪资报酬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本公司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四,于2017年5月26日设立「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组成,并依公开發行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办法第三条,订定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以资遵循。

委员会职责

一、 依证券交易法第十四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内部控制制度。
二、 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三、 依证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条之一规定订定或修正取得或处分资产、从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资金贷与他人、为他人背书或提供保证之重大财务业务行为之处理程序。
四、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关係之事项。
五、 重大之资产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六、 重大资金贷与、背书或提供保证。
七、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
八、 签证会计师之委任、解任、报酬及其独立性及适任性之评估。
九、 财务、会计或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十、 由董事长、经理人及会计主管签名或盖章之财务报告。
十一、 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机关规定之重大事项。

年度工作重点

一、 议事安排(审计委员会、沟通会议)
二、 依法办理审计委员会之会议相关事宜(会议通知、议事录)
三、 审计委员会要求改善事项之追踪与执行
四、 提供独立董事所需之公司资料以协助其充分行使职权
五、 审计委员会之年度自评作业
六、 建立与修订组织规程及相关作业办法
七、 依法公告申报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组织规程、运作情形)
八、 全体员工、经理人与董事是否有关係人交易及可能之利益冲突
九、 利害关係人建言及申诉
十、 利汇率风险管理
十一、 资讯安全
十二、 工安环保及法令遵循

委员会运作情形

审计委员会运作方式係依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四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三届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详细委员会召开及每位委员的出席情况,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公开资讯观测站

2026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5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4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3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2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1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2020年审计委员会依证券交易法14条之五5所列之讨论事项与决议结果

依据本公司于2019年11月01日第 18 届第17次董事会决议设立「永续發展委员会」,并于同日订定「永续發展委员会组织规程」,本委员会设置委员四至七人,其中至少应有半数为独立董事,并由委员互推一人为召集人;本届成员六人,相关掌理事项及组织架构如下: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为华新企业永续组织的最高层级,系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之功能性委员会,负责拟定企业永续相关政策、策略、目标或管理方针,且审核各推动中心之年度计划、监督与追踪各推动中心之执行进度、成果及相关事项,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同时关注各利害关系人所关切之重大议题及督导沟通计划、审定永续报告书之内容,并依循企业风险管理架构,辨识永续相关风险及机会,定期监督及管控各类重要风险。

委员会辖下五大推动中心及永续办公室职责

推动中心 职责内容
诚信经营 负责拟定及推动诚信经营相关政策、制度,将诚信与道德价值融入公司经营策略,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查核及评估落实诚信经营所建立之防范措施是否有效运作。
环安卫管理 负责拟定华新环境保护(含绿色能源、永续生态环境)、安全卫生、能源与碳管理之政策与推行计划,且与人资处协作落实母性保护与不法侵害之相关措施,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就相关议题进行跨部门的整合及执行推动。
绿色营运 负责拟定绿色营运策略,推动循环经济,优化绿色制程,研议具未来价值之绿色产品与服务,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就相关议题进行跨部门整合及执行推动。
客户服务与供应商管理 负责拟定客户服务优质化与供货商管理之政策与推行计划,并监督及回报执行绩效,就相关议题进行跨部门的整合及执行推动。
员工关係与社会关怀 负责推动与建构员工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得以充分发挥才能的空间,以及合理的报酬与福利,且推动并深化公益影响力,主动投入企业公民、弱势照顾、环境保育及邻里促进四大面向,以具体、持续的行动强制反馈社会。
永续办公室 负责委员会议事工作、年度永续报告书架构拟订及汇整编制、鉴别需关注的永续议题与拟定因应行动方案。同时协助永续发展策略规划及执行、各推动中心有关事项之联系、协调及作业整合,且管理与追踪各面向永续议题的实践绩效,建立持续改善计划,并向委员会报告执行成果与工作计划。

委员会组织

委员会运作情形

本公司为贯彻企业永续發展理念,积极推动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对诚信经营之管理并实践企业社会责任,特设置永续發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本委员会运作方式係依本公司「永续發展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审理推动中心年度计画及执行成果,并督导执行成效,年度执行成果于次年度向董事会呈报。

董事会每年定期听取营运、财务、公司治理、永续议题等相关报告,透过成员不同的经验产生广泛及专业的意⾒,协助公司做出适当的决策并指引公司明确的策略方向;2025年共召开5次永续发展委员会会议,议案内容包括:
(1) 金管会永续发展路径规划
(2) 当年度执行计划追踪
(3) 当年度执行计划成果暨次年度执行计划提报
(4) 重大性分析结果及永续报告书
(5) IFRS永续揭露准则
2025年上半年执行进度于2025年7月31日向董事会报告;2025年度执行成果暨2026年度执行计划于2026年01月23日董事会决议通过。

第4届永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9年5月21日,截至2026年5月22日,共计已开会1次。
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3届永续发展委员会任期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8日,截至2026年5月08日,共计已开会16次。
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自2019年度起,每年度定期将诚信经营推动中心执行情形于董事会报告。
2025年执行情形于2025年1月6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5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4年执行情形于2025年1月6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4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3年执行情形于2024年1月26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3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2年执行情形于2023年1月10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2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运作情形
2021年执行情形于2022年1月1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1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执行情形
2020年执行情形于2021年1月22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0年度诚信经营推动中心介绍与年度执行情形
2019年执行情形于2020年1月11日董事会报告。

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

自2019年度起,每年度定期将与各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至董事会。
2025年度沟通情形于2025年5月9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5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4年度沟通情形于2024年5月3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4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3年度沟通情形于2023年5月5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3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2年度沟通情形于2022年11月4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2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1年度沟通情形于2021年11月5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1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20年度沟通情形于2020年11月13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20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2019年度沟通情形于2019年11月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2019年度利害关係人沟通情形报告

为健全本公司董事会功能及强化管理机制,并符合公司治理之愿景,本公司依台湾证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财团法人中华民国证券柜台买卖中心共同制定之「上市上柜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7条第3项,以及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第27条之规定,于民国2021年8月6日第19届第10次董事会决议正式设立「提名委员会」,并于同日订定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

委员会职责

本委员会秉于董事会之授权,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实履行下列职权,并将所提建议提交董事会讨论:
一、 制定董事会成员及经理人所需之专业知识、技术、经验及性别等多元化背景暨独立性之标准,并据以觅寻、审核、提名董事及经理人候选人。
二、 建构各功能性委员会之组织架构并审议各功能性委员会组织规程之订定及修正。
三、 订定并定期检讨董事进修计划、董事及经理人之继任计划。
四、 审议本公司之公司治理及董事会运作相关规章之订定及修正。
五、 其他经董事会决议由本委员会办理之事项。

委员会成员

本委员会由董事会推举至少三名董事组成之,其中应有过半数独立董事参与。
第三届提名委员会目前由董事长及四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自2026年5月22日起至本公司第二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委员会运作情形

提名委员会运作方式系依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组织规程」办理,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

第三届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第二届召开情形与各委员出席情形如下:

详细委员会召开及每位委员的出席情况,请参考本公司各年度年报公开资讯观测站

2025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3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2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2021年度提名委员会之讨论事由与决议结果

内部稽核

内部稽核之组织及运作

华新丽华透过完善的内部稽核制度及设置审计委员会确保内部监督及彙报机制有效运作,内部稽核办法明订内部稽核单位之组织与权责、作业规定及核决权限等,稽核范围涵盖本公司及子公司所有营运活动。

稽核室为独立单位,配置稽核主管及专任稽核人员,直接隶属于董事会,本公司『公司治理实务守则』明订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管理阶层重视内部稽核单位与人员,赋予充分权限,促其确实检查、评估内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营运之效率,以确保该制度得以持续有效实施,并协助董事会及管理阶层确实履行其责任,进而落实公司治理。

稽核主管与独立董事透过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一次定期会议,就本公司内部稽核执行状况及内控运作情形提出报告;若遇重大异常事项时得随时召集会议。除前述定期会议外,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每季不定期与内部稽核主管就内控运作情形进行讨论。

董事会按季检核稽核单位之稽核报告。稽核主管除定期列席董事会报告外,并视需要不定期向董事长、审计委员会及总经理报告。

稽核计划之拟订及执行

稽核室每年底依风险评估机制选定次年度稽核范围,并于查核过程复核各单位自行检查结果,以整体评估内部控制之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

主要稽核活动係依董事会核准之年度稽核计划执行,并视需要及董事会指示办理专案稽核,透过稽核活动以适时提供管理阶层掌握内部控制的已存在或潜在议题。所有稽核發现之矫正预防措施及改善情形均作成追踪记录,适时提交管理阶层瞭解内部控制缺失之改善成果。

风险管理

为确保本公司之稳健经营与永续發展,依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订颁之「公开發行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处理准则」于2020年2月27日董事会订定本公司之「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办法」以资遵循。该办法明文由本公司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稽核室、总经理及总经理室、各风险管理单位、各单位及子公司共同参与推动执行相关风险管理措施。

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与范畴

自2020年度起,每年度订期将运作情形报告至董事会:

2025年度运作情形于2025年11月7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 2025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
2024年度运作情形于2024年11月8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 2024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
2023年度运作情形于2023年11月3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 2023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
2022年度运作情形于2022年11月4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 2022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
2021年度运作情形于2022年1月11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 2021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
2020年度运作情形于2021年1月22日董事会报告,详细内容请参阅附档: 2020年度风险管理运作情形报告

2025年知识产权管理制度(TIPS)执行情形

本公司自2020年于总部及盐水厂区导入TIPS智慧财产管理制度,2021年进一步导入新庄厂区,并于2023年持续通过TIPS(A级)验证,有鉴于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智慧财产管理之内部控制,在2025年整合集团关系企业之智财信息于单一平台,并以可视化图表呈现关键数字供管理阶层决策参考,加强智财运用的可近性,以期更完善智慧财产管理的范畴。遵循TIPS第5.2条(智慧财产管理政策)及第5.3条(目标规划)之规范,订定出当年度之智慧财产管理政策及其目标,并于2025年11月7日董事会报告执行情形与年度计划。

智慧财产管理计划

    • 知识产权管理政策
      1. 提升创新研发技术能力,强化竞争力
      2. 培养员工对智财权利之认知,落实公司智财权管理制度
      3. 强化公司机密文件管理
      4. 落实公司治理法规遵循

      ※因应知识产权管理政策所订定之智能财产管理目标及执行情形,请见「年度执行情形与智慧财产管理成果」

    • 智慧财产管理措施
    • 自2020年导入TIPS之相关规范,本公司持续抽样盘点自身专利、商标、著作与营业秘密等相关知识产权,并新增鼓励创新、定期执行智慧财产相关教育训练、完善智财管理以及合约审阅等相关流程及进行系统化与自动化。
      本公司之智慧财产管理措施中,已规范有智财风险评估、智财权申请之提案审查、智财权维权评估、侵害处理流程以及智财事务委外之相关注意事项等多项管理流程。本年度在智能财产信息管理方面展开更为缜密且多层次的优化措施,不仅将集团内所有关联企业的智财数据进行全面性整合,建立统一且高效的信息管理架构,亦针对各个事业群的特性与需求,逐步规划并推出专属的智财管理平台。此举不仅促使研发流程中所有与智能财产相关的报告、数据及信息得以系统化整合,提升查找与运用的便利性,更进一步透过数据可视化技术,将关键指针以图表形式动态呈现,协助管理阶层于决策过程中能实时掌握智财运用现况与趋势,强化智慧财产资源的可近性与策略性运用,进而推动公司智慧财产管理范畴的持续完善与升级。
      未来,本公司将依每年的营运策略,以及因应政府政策与市场的变动,滚动式检视智能财产管理政策及目标,并配合调整本公司的智慧财产管理制度,未来也将透过TIPS持续验证,检视公司智慧财产管理是否仍有存在各项潜在风险,确保管理制度能有效运作,并逐步完善管理制度,以避免潜在智慧财产相关争议事件发生。

年度执行情形与智慧财产管理成果

    • 智财管理目标及执行情形
    项次 智财管理目标 执行情形
    1 内部研发成果保护:全公司预计于2025年底增加 7 件专利申请 本年度已提出14件专利申请
    2 建立产学合作案件管理平台 已完成平台基本建置,持续进行流程设定及优化
    3 向董事会报告智慧财产管理执行情形至少1次并于公司官网更新至少1次当年度智慧财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形 已于11/7向董事会报告智慧财产管理执行情形,并于11/21于官网更新当年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执行情形
    4 对全体员工办理至少1次营业秘密与保密义务之教育训练 营业秘密与保密义务之教育训练已于华新丽华学院上线提供同仁学习
    5 机密文件盘点至少1次 已于Q3已完成本年度机密文件盘点
    6 对全体员工举办至少1次智慧财产与TIPS制度教育训练 智慧财产与TIPS制度教育训练已于华新丽华学院上线提供同仁学习
    7 优化IP Database (法务处) 整合集团各公司智财数据于统一平台Walsin IP Database,并针对不锈钢事业群建置对应子平台IP Database-Steel进一步整合FTO分析报告等信息
    • 取得智慧财产之成果
    • 本年度已获证的专利数共4件,并已提出14件专利申请。此外,截至2025年10月16日为止,本公司有效之已领证专利共40件,其中发明27件,新型8件,设计5件;申请中案件共39件,其中发明34件,新型4件,设计1件;已领证商标共197件,申请中商标共14件,整体智慧财产布局状况如下图所示。
    • 智慧财产优势与对企业营运之贡献
      1. 完善智财保护:落实智财观念,办理知识产权及机密保护相关课程,配合软硬件设施与制度的完善,文件分级管理,提升员工业务执行流程之机密性保护。
      2. 全球化营运布局:配合公司集团国际化策略,技术与品牌布局并行,实现产品与服务高值化。
      3. 完善研发流程:强化研发项目导向之研发流程,并提供合理的奖励制度,提升研发人员之研发与申请专利之意愿,以提高公司研发及智财能量。
      4. 公司治理透明化:于公司官网揭露智慧财产管理计划执行情形,展现智财管理成效。
    • TIPS验证
    • 本公司于前年(2023年) 提出台湾智能财产管理系统(TIPS) A级再验证申请后,再次通过验证,证书有效期间至2025年12月31日。并于本年度(2025年)再次提出TIPS A级再验证申请,业已于2025年11月10日收悉验证审查结果,建议为「通过」。
    • 可能遭遇智慧财产风险类别及因应措施
    • 为确保研发成果能有效发挥及相关权利获得保障、避免知识产权受侵害,使其经济价值得以保存,本公司辨别风险类别及因应措施如下:
      知识产权风险类别 因应措施
      专利

      • 落实研发流程之专利风险评估。
      • 鼓励研发人员多提出专利申请。

      商标 • 强化商标申请、维护与使用之掌握
      机密管理

      • 加强与落实员工智财权教育训练。
      • 加强机密标记之落实。
      • 注意与外部厂商签署之合约审阅。

智慧财产管理展望

展望未来,华新丽华将智慧财产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永续经营的核心策略之一,积极推动集团内部研发能量的激发与技术成果的保护,并结合工业4.0的导入,持续优化制程,促进产品创新、升级与智能制造,实现公司高值化转型。公司不仅重视智慧财产的有效管理,更将其与环境永续、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紧密结合,透过信息透明揭露,强化与金融机构、投资者及客户之间的信任,让利害关系人能全面掌握公司在技术创新、环境保护及社会关怀上的具体作为。华新丽华坚持节能减碳、推动绿色研发,积极开发有助于环境永续的产品与技术,并以友善环境、回馈社会为目标,落实企业治理与永续发展,最终达成企业长期稳健成长与社会共荣的愿景。

华新丽华资安专责团队致力于强化企业整体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以提升企业资安评级,满足客户对资安的要求,实践对客户、股东与所有利害关系人的信息安全目标的承诺。华新丽华为建构「数字永续」之信息系统架构与推动企业「数字转型」目标,以「驱动云地零信任」与「强化资安韧性」为主轴,建置整体资安防护平台与模拟演练,结合AI 主动式侦防技术,布署实时侦测与防御能力。

面对日益严峻的资安威胁,华新以NIST CSF与CISA ZTA架构为基础,实践高标准资安防御纵深,从「治理、识别、保护、侦测、回应、复原」六大进程,以及「身份、端点、网络、应用程序、数据」五个构面,全面有效识别企业面临之信息安全风险,实时施以有效的控管措施与降低信息安全风险。

华新将持续优化资安防护,导入云地整合资安管理架构,逐步云端化信息系统与备援机制,以提升运营效率与资安水平,助力「净零碳排」目标的实现。

1. 建置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架构

为了建构「数字永续」的信息系统架构,推动「数字转型」的企业目标,华新丽华已推动以「强化资安韧性」为主轴的信息安全策略方案,建置整体资安防护平台,完善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措施,发挥实时主动防御能力,奠定数字永续的基石,以符合政府推动的「资安即国安」的政策目标。

以专责资安组织、高阶主管参与、接轨国际资安标准为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架构,明订相关的信息安全策与规范,落实信息安全管理。

  • 专责资安组织:华新丽华已成立专责信息安全组织-「信息安全与系统维运处」,2022年设立信息安全长(CISO),一名资安主管与二名以上专责资安人员,负责制修资安政策,规划、协调与执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执行信息安全风险评鉴与管理,拟定完整的信息安全计划,并逐年推动信息安全管理与解决方案。
  • 高阶主管参与:信息技术督导委员会(IT Steering Committee),为总公司与事业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决策组织,负责审查与决议信息安全管理相关事项。董事会亦有多名信息安全相关背景成员于审计委员会监督及审核信息安全政策推动工作。
  • 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华新丽华于2022年导入ISO 27001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并取得第3方验证机构认证,以PDCA落实信息安全的管理。并于2024年顺利取得ISO 27001:2022新版认证,进一步强化了威胁情报、组态管理及云端服务的安全防护。全面性建构企业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机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并依「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应变」等不同面向的管理规划,协助企业持续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2. 信息安全政策与目标

信息安全目标为维护本公司客户数据与营业信息等机敏性数据之机密性、完整性与可用性,藉由全体同仁、内外部信息服务用户与第三方委外服务提供商,共同努力来达成下列政策目标:

  • 依循各项法令法规要求,保护本公司之数据机密,避免未经授权的存取、擅改、破坏或不当揭露。
  • 保护本公司营业活动信息,避免未经授权的存取或揭露,并确保各项营业信息之正确性。
  • 建立完整之营运持续计划及信息安全事件管理程序,以确保事件妥善响应、控制与处理,并定期演练,以确保信息系统或信息服务持续运作。
  • 依据个人资料保护法与智慧财产法之国内外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及保护个人信息与知识产权。
  • 定期执行信息安全遵循性审查作业,检视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之落实。
  • 全体员工随时保持高度信息安全意识,各级主管应负起信息安全监督管理与训练之最终责任,并透过管理审查、风险评鉴、内部稽核、教育训练与信息安全演练等各项活动,达成 降低信息使用风险之目标。
  • 本公司所有同仁均须遵循信息安全政策、管理办法及标准程序,违反信息安全政策与相关规范,依相关法规或本公司规定办理。

3. 建构企业资安韧性,落实资安制度管理

  • 拟定资安计划以逐年推动信息安全政策,导入信息安全制度与流程规范,并持续架构完整信息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 具体管理方案以「内外区隔」、「强身健体」、「见微知着」、「智慧安防」、「行为分析」5 个进程,「治理」、「识别」、「保护」、「侦测」、「响应」、「复原」6 个阶段,及「身份」、「端点」、「网络」、「应用程序」、「数据」5 个构面,所建立的资安管控地图来逐步达成。
  • 具体管理方案包含:
    1. 规划与建置数据保护机制,降低机密资料外泄的风险。
    2. 持续导入先进信息安全解决方案,以有效保护与管理系统、主机与网络行为。
    3. 强化对外信息服务保护,提升阻挡黑客攻击的能力。
    4. 定期举办教育训练,倡导信息安全新知,提高员工信息安全意识。
    5. 定期针对重要系统进行灾难备援演练,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恢复营运,确保公司营运持续能力。
    6. 导入端点防护机制(EDR),改善端点、服务器与网络设备的保护能力。
    7. 导入信息安全监控机制(SOC),建立有效实时事件处理及反应能力。
    8. 华新丽华于 2022 年导入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系统 (ISMS) 并取得 第 3 方验证机构认证,以 PDCA 落实信息安全管理。全面性建构企 业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机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并依「事前预 防」、「事中监控」、「事后应变」等不同面向的管理规划,协助企业持续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9. 强化云端信息安全管理,透过ZeroTrust 实现ESG 数字永续目的。
    10. 导入M365 Security 以AI 自动化科技辅助资安侦测与防护,达到零信任达Advanced 等级目标。
    11. 导入特权账号管理系统PAM,确保特权账号密码的安全性。
    12. 导入实体事务机安全管控,确保打印、影印、扫瞄、传真的数据安全。
    13. 落实信息安全漏洞分析,主动采取防护措施。
    14. 制定「信息作业委外管理办法」、「华新丽华信息安全规范」明定信息委外厂商需遵循的规范,在合约载明资安承诺事项以及稽核权益。

4. 投入资通安全管理之资源

对应资安管理事项及投入之资源方案概述如下:

  • 重大议题:2025年「信息安全管理」列入公司永续报告书的「重大议题」之一。
  • 专责组织:专责信息安全组织-「信息安全与系统维运处」,设立信息安全长(CISO) 、一名资安主管与二名以上专责资安人员,负责制修资安政策,规划、协调与执行信息安全防护措施。
  • 管理审查:信息技术督导委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管理审查会议,审核信息安全政策及其执行与落实情形,以确保信息安全之标准化政策之有效性和适宜性,以符合相关法令及主管机关的要求。
  • 资安认证:持续每年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系统(ISMS)认证,相关资安稽核亦无重大缺失。
  • 关系人议题:2025年未发生重大资通安全事件与机密资料外泄情事,也未造成公司及客户的损失。
  • 倡导与训练:企业内部持续每年推动为期一个月的资安月倡导活动,以及执行全员资安教育训练必修课程,2025 年修习人数已超过2900人次。2025 年已执行12 次电子邮件社交工程演练,演练人数超过2900人次,并对未通过社交工程演练的同仁,要求参与在线资安课程并完成测验。落实与执行资安事件通报管理与演练1 次。
  • 资安规范:除2022年修订全部信息安全规章外,每年持续再修订信息安全规章2023 年3 份、2024 年13 份以及2025 年6 份规章,以符合国内外法规要求及因应外在环境的变迁。
  • 资安检测:2025年进行4次第三方信息安全风险检测作业。

2025年度未发生重大资通安全事件与机密资料外泄情事,也未造成公司及客户的损失。

ISO 27001证书

营运持续管理办法

为建立公司良好之内部重大信息处理及揭露机制,避免信息不当泄露,并确保本公司对外界发表信息之一致性与正确性,防范内线交易,制定『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以资遵循。

同时为强化股票交易控管措施,本公司依据『公司治理实务守则』修订『内部重大信息处理暨防范内线交易管理作业程序』,2025 年度之执行情况:

财务报告期别 董事会召开日暨公告日 封闭期间 已执行防范措施 备注
2024年年报 2025/2/25 2025/1/26-2025/2/25

已由公司治理主管预先发出电子邮件通知相关内部人(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于封闭期间内禁止交易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有价证券。

仍不得违反证券交易法 157-1 条之消息沉淀期间规定。
2025年第一季财务报告 2025/5/9 2025/4/24-2025/5/9
2025年第二季财务报告 2025/8/8 2025/7/24-2025/8/8
2025年第三季财务报告 2025/11/7 2025/10/23-2025/11/7

每年度定期将向董事、经理级以上主管进行禁止内线交易法规宣导。

2024年度内部倡导(在线线下课程共计1小时)执行情形如下:

对象 课程 上课人数
全体同仁 【2025年度必修系列】内线交易 2,590
董事/经理人 内线交易防范倡导与证券法规 21

供应链管理政策

华新制订《供货商管理办法》、《供货商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评估原则》及《永续采购管理办法》等政策,确保供货商在质量、成本、交期、服务等皆符合需求,并藉由书面评鉴、实地稽查,持续追踪供货商对环境保护、人权等议题的执行情况,以善尽社会责任,推动供应链永续发展

为有效落实供货商管理机制,打造永续供应链,以三大面向制定短中长期目标,并依「供货商管理办法」按采购金额、重要性、影响力、独特性、策略性合作等构面鉴别出关键供货商,透过各种信息与实务作业之交流,持续沟通华新永续经营政策、推动韧性供应链,往共同价值与目标推展。

关键供货商鉴别

华新为落实供货商有效管理,以重要原料、物料、资产设备、工程承揽、废弃物处理与委外代工等项目为评选因子,并根据华新丽华制定之「供货商管理办法」按采购金额、重要性、影响力、独特性、策略性合作等构面衡酌选定,从总供货商家数 5,413 家1 中鉴别出关键供货商 503家2,占总采购金额 64.92%,作为共同推动韧性供应链及强化供货商企业社会责任之对象。

华新丽华针对有意向合作的派遣厂商,先行了解其劳动法遵情形,以作为是否同意合作之评估。

注 1: 供货商定义为依采购流程建文件、付款与管理且当年度具收货纪录之供货商,并扣除合并关系人及各厂区间重复之家数。
注 2: 包含台北总部、电线电缆事业群 ( 新庄厂、杨梅厂、上海华新 )、不锈钢事业群 ( 盐水厂、 台中厂、烟台华新、常熟华新、江阴合金 )、商贸地产事业群、华新精密、欧洲不锈钢之 供货商。若不含欧洲不锈钢之供货商,总供货商家数4,083家中鉴别出关键供货商139家,占总采购金额 60.19%。

供应链管理落实

供货商经营管理承诺书
永续原物料政策

禁止使用冲突矿产

为落实禁用冲突矿产政策,要求供货商自主揭露矿产来源,确保供货商之采购来源非来自冲突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且符合客户及法规要求,优先采用经责任矿产倡议组织(Responsible Minerals Initiative, 简称RMI)验证的合格货源,或透过 RMI的冲突矿产调查范本(Conflict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Extended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 Additional Minerals Reporting Template;以上简称 CMRT、EMRT与AMRT)进行调查,以杜绝使用冲突矿产的可能性。

RMI设施清单:https://www.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org/facilities-lists/
CMRT:https://www.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org/reporting-templates/cmrt/
EMRT:https://www.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org/reporting-templates/emrt/
AMRT:https://www.responsiblemineralsinitiative.org/reporting-templates/amrt/

供货商永续承诺与自评

为强化并落实供货商永续管理,要求台湾与大陆厂区供货商签署《供货商经营管理承诺书》,以确保其遵循相关管理规范,并由供货商评估自身管理现况,填答「供货商企业社会责任自评问卷」,评估项目包括经济面、社会面、环境面,依据自评问卷填答结果,分析供货商在永续面向的管理程度,并评估永续威胁事件发生机率、造成冲击程度与预警机制,鉴别出各关键供货商于永续威胁事件发生情况下,对华新丽华营运造成的威胁与冲击。

根据该评鉴结果,华新将在优先选择ESG表现较优者进行交易;惟若评鉴属「高风险供货商」者,将于评鉴次年度搭配华新安环单位进行实地审查及辅导,并要求供货商于规定的时间内改善缺失以达到最低ESG要求,若无改善将视情节逐渐降低采购比例或纳为不合格供货商,经列为不合格供货商则后续将无法再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永续供应链详细内容请参阅企业永续网站:https://esg.walsin.com/zh_CN/

华新丽华股份有限公司重视客户、消费者、员工、供货商、股东、人权及其他与本公司往来各方的权益。本公司于营运过程中,依循相关法令并依照既有管理办法之规范,在产品健康与安全、广告与标示、供货商管理、个人资料保护及申诉处理等面向落实权益维护,并透过明确的沟通与申诉管道,使利害关系人能获得适当之回应与保障。

统一申诉与联系管道
本公司设置统一申诉联系信箱:opinion@walsin.com,供个人资料保护相关申诉,以及消费者与客户意见反映之使用。所有来信均依本公司既有程序进行受理、调查与回复,并依规范保存纪录。

个人资料保护

本公司依相关法令及《个人资料保护管理办法》,搜集、处理与利用个人资料,并采取必要的管理程序与安全维护措施,以保障数据当事人之权益。

    1. 适用范围
      本管理机制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与厂区,全体员工及临时工作人员、客户、投资人、股东、与本公司往来之厂商,以及委托本公司处理个人资料之机关或个人。
    2. 权责单位
      本公司由公司治理、人力资源、信息及稽核等相关单位依其职掌执行个资管理相关事项,包括制度规划、数据维护、信息安全防护与查核追踪等工作。
    3. 个资管理与保护措施
      本公司依法及依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个资盘点、访问权限管理、数据保存维护、信息安全措施等方式,并于数据利用前提供数据当事人必要之告知信息。
    4. 当事人权利
      数据当事人得向本公司提出查询、阅览、请求复制、补充更正、停止利用或删除等需求,本公司将依程序协助处理。
    5. 个资事件处理
      本公司建立事件通报及应变机制,若发生个资遭不当存取、泄漏或其他异常情形,将依程序迅速进行调查、通报与必要处置。
    6. 个资教育训练执行情况
      本公司每年定期办理个资保护教育训练,并保存相关纪录。
      2025 年度成果如下:
    指标 数据
    完训人次 812人
    总累积学习时间 364.7小时
    完训率 100%

消费者与客户权益保护

本公司依《公司消费者及客户服务管理政策及申诉办法》规范,保障消费者与客户相关权益,包括产品健康与安全、营销与标示信息之正确性、供货商管理要求,以及客户与消费者数据之保护。

    1. 产品健康与安全
      本公司于产品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及销售过程中,遵循健康与安全相关规范;若产品可能危及健康与安全,本公司将依主管机关要求采取必要之通知或召回措施。
    2. 广告与标示
      本公司于办理广告、营销及商品标示时,信息须真实、清楚且不得误导,并依既定程序与法规办理内部审查与标示要求。
    3. 供货商管理
      本公司于供货商评选过程中,依现行管理办法进行审查,并要求供货商遵循相关规范及承诺事项,以确保合作质量与责任。
    4. 客户与消费者个资保护
      本公司对客户与消费者数据之管理,比照本公司个资管理办法规范办理。
    5. 申诉处理流程
      本公司接获消费者或客户的问题与申诉后,将依既有的受理与调查流程进行案件研析、处理与回复,并遵循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规范,以公正、客观的方式办理。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揭露其身份与个人资料。
      若经调查确认涉及违反规定或疑似不法之情事,将移请相关单位依规定办理惩处或依法律追究相关责任。
      所有申诉案件之受理、调查与结果均须留存书面或电子纪录,保存五年;若于保存期间内发生与案件相关之诉讼或仲裁,纪录将续存至司法程序终结为止。
      申诉案件全程以密件方式建档并专案处理,由稽核单位督促相关部门尽速改善,并于受理后三十日内以适当方式提供回复或说明处理进度。

    FILE:
    个人资料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消费者及客户服务管理政策及申诉办法